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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下雨了(2/2)

以前那些朋友,都知道我我是身份,不再跟我来往了。

我大哥曾想偷偷的将我接走。

为了留在内地陪爹娘,拒绝了他。

没想到,临到了,我那个爹竟然把我当成了工具。

爱国哥,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李爱国俯下身亲了亲,笑道:“傻姑娘,别怕,你不是还有我嘛,现在我问你几件事。”

娄晓娥擦了擦眼泪,深吸好几口气,才算是止住了哽咽:“爱国哥,你问吧。”

看着她委屈巴巴的小模样,李爱国又忍住亲了亲她的额头,安慰两句,这才问道:“你跟你的哥哥们关系怎么样?”

娄晓娥躺在怀里,仰脸看着李爱国:“关系很不错,尤其是现在港城主事儿的大哥,他虽是大娘生的,待我却跟亲妹妹一样。”

李爱国舒了一口气,说道:“要是你一个人到港城的话,他们会不会照顾你?”

一个人娄晓娥心中一跳,顿时明白了李爱国的意思。

既然你们不在意我,我也能不在意你们。

她迟疑道:“我能带上我娘吗?她就算是再怎么样.毕竟也是我娘”

李爱国皱了皱眉头:“现在不是耍小孩子脾气的时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娄晓娥最见不得李爱国皱眉头。

伸出小手将他的额头抚平,小声说道:“你放心,经过这阵子的事情,我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了。

我还要到港城,等着给你做太太.”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咬了咬嘴唇,神情有些黯淡:“或者是姨太太。”

这样通情达理的姑娘,怎么能让人不喜欢呢!

李爱国双腿晃了晃,娄晓娥就像是骑大马一般舒服,笑道:“这事儿你看着办,不过,到了港城之后.”

正待说下去,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是雨水来了,你先在这里等着,我去开门。”

李爱国交代一声,让娄晓娥站起身,快步走到门口拉开了门。

何雨水拎着一件工装衬衫和一条黑裤子。

“爱国哥,这是我娘给我准备的新衣服,本来想着等我工作了穿的,现在先让给娄姐。”

“雨水,谢了。”

接过衣服,李爱国就准备关门。

何雨水单手撑住门,小声说道:“爱国哥,娄姐可能是遇到麻烦了,你能帮的话,就帮她一把。”

李爱国挑了挑眉毛。

何雨水不好意思的说道:“我知道遇到困难的滋味,傻柱替人家认罪,要不是你帮忙,我这会恐怕已经被学校开除了。”

这姑娘,心底还挺善良的。

“行了,知道了,你先回去。”

木门关闭,将轰鸣的雷声,哗哗的雨水声和一切的烦躁不安,都关在了门外。

李爱国进到厨房里,却发现没有见到娄晓娥的影子。

“爱国哥,我在里屋。”

此时。

房间内传出了娄晓娥的声音。

李爱国推开门走进去,只见娄晓娥已经躺在了被窝里。

盖着一张蓝色被单子,光滑白皙的小腿绷紧,小脸埋在被单子里,整个人在瑟瑟发抖。

而那些湿漉漉的衣服,挂在旁边的衣架上,雨水顺着衣服滴下来,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

这声音惊醒了李爱国。

他缓步走过去,坐在了床铺边缘。

娄晓娥勇敢的抬起头,咬着浅红的嘴唇说道:“爱国哥,我就要走了,也许咱们得好几年才能见面,想跟你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轰!

一道闪电划过天空,吊在屋顶的那盏白炽灯泡闪烁了两下,终于熄灭了下去。

很显然,四合院外的变压器又烧了。

夏日的雨,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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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小时后,雨水渐歇。

李爱国斜靠在床头,抽着烟:“这次去港城,你身上带了多少钱?”

“卡车里有二十多个木箱子,应该都是财物.”

迷离的眼神逐渐清醒过来,娄晓娥话说一半,无法接着说下去。

依照娄振华的性子,那些木箱子里肯定不是金银财宝。

她想了想说道:“我身边有大概四五十根大黄鱼”

“大概?”

“是啊,有一些是我两个哥哥当年离开港城的时候送给我的,有一些是我娘给我的。我在京城又不花钱,所以就没有计算数量。”

李爱国沉默了。

难倒这才是大资本的财力。

一个随时可以抛弃的女儿,就拥有四五十根大黄鱼。

解放前,时局动荡,法币贬值堪比冥币。

为了保护财产,富有家庭通常会存金条作为压箱底钱。

这些金条分为两种,小黄鱼和大黄鱼。

小黄鱼重1两,也就是31.25克,大黄鱼重十两,也就是312.5克。

就算只有四十根大黄鱼,娄晓娥也拥有将近25斤的黄金。

这笔钱足够她在港城过上舒舒服服的日子。

只是

李爱国蹭蹭娄晓娥的面颊:“没想到,你还是个小富婆。”

“那你跟我到港城,当我的白脸相公样?”娄晓娥偷笑。

“你看我长得跟黑脸包公似的,有资格当白脸相公吗?”

李爱国自从成了火车司机,风里来雨里去,再加上在司机楼里烟熏火燎的,现在皮肤赫然成为了古铜色的。

“我愿意”娄晓娥咬着嘴唇,小声说道。

她也知道这不可能。

李爱国这种男人跟许大茂可不一样。

并没有把钱财看在眼里。

要不然早就找上门跟娄振华摊牌了。

别的不说,至少能够勒索一大笔钱财。

“不聊这个了。”

李爱国觉得有水字的嫌疑,抬起手腕看看时间:“你到了港城之后,什么都不要做!”

见李爱国脸色严肃起来,娄晓娥也坐直了身体,撩开被子,双腿盘坐:“什么也不做?”

“对!你的哥哥们肯定已经在港城开办了公司,你不要参与经营,也不要将手里的钱送出去,更不要玩股市之类的。”

李爱国深深抽口烟,缓声说道:“这笔钱,你好好存着,然后去学校读书,最好能进入港城大学,学习跟经济有关的。”

在娄晓娥甚至是娄振华眼中,港城是国际性大都市,充满了机会。

娄家到了港城,肯定会一飞冲天的。

但是。

李爱国却清楚,这年代的港城,是一个黑白混杂的年代。

社团和差佬相互勾结,在港城这片土地上掀起腥风血雨。

带着海量财富的娄振华,到了港城,本以为能发挥商业天赋,一展拳脚。

岂不知,他早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大肥羊。

这在原着中也有体现。

原着中。

娄振华带着全部身家前往港城,却再也没有消息。

后期娄晓娥出现,娄家的家产也只剩下酒楼。

这跟娄家的财力不相配。

这个年代,港城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大学。

港城的白佬可以无视街头社团分子相互厮杀。

但为了脸面,绝对不会允许大学里出现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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