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一向身经百战的老警察看到这一幕,也是瞠目结舌,难以置信。
他念念有词,“有没有一种可能,现在正在打人的才是歹徒,被打的才是无辜市民?”
怎么看这个场面都太魔幻了吧?
几名持枪的歹徒被手无寸铁的群众围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别说是枪了,歹徒手里哪怕只有一把刀,照样也有大把群众会被震慑。
所以,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莫非真的像刚才那几个神经病说的一样,真的有能徒手接子弹,反弹所有子弹的神人?
“都停下!举起手来!我们是警察!”老警察不愧是职业素养过人,虽然感觉太不可思议,但还是出面主持大局,喝止这荒唐的一幕。
暴揍歹徒的良好市民们这才停下了拳打脚踢,纷纷乖巧地面向警察们,一脸无辜。
“警察同志,我刚才不小心被绊倒了,所以才踢了他一脚。”
“我是看他脸上脏,帮他擦一擦。”
法不责众,所有人都用蹩脚的理由为自己动手发泄找借口。
老警察一言难尽地摆了摆手,没有跟他们计较,“所有人,统统跟我回去做笔录,银行工作人员留下一位,我们要调取监控。”
所有人纷纷有序朝外离开,唯独沈天,坐在老大哥的身上没有起来。
老警察皱眉,“这位先生,你为什么不起来?”
本以为这是个刺头,但没想到沈天突然蹦出一句让人始料未及的话。
“腿麻了。”
齐晓晓憋着笑,将沈天扶了起来。
剩余警员将老大哥控制住,期间,老大哥的衣服凌乱,露出了脖子后面的红色纹身。
正当老大哥一脸颓败要被押走时,沈天突然叫住了他,“你脖子后面的那玩意,我见过。”
原本还摆烂的老大哥闻言,瞳孔猛地一缩,如毒蛇一般的目光缓缓巡视着沈天的脸,杀意漫天。
可下一秒,警员毫不客气的一个嘴巴子直接抽在他脸上。
“老实点!”
老大哥:“……”
沈天低声对齐晓晓道,“看清了吗?”
齐晓晓也是小脸板着,神情凝重,“嗯!他脖子后面的纹身,很像我们那天在白水地下室看到的血色水晶!”
沈天没想到,自己只是来办张卡,不仅有艳遇,还有意外的收获。
原本,沈天在办业务时,便发现有几个行动怪异的人进入银行。
天眼一查探才发现,这几个人身后都别着枪。
带枪来银行,目的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