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元缘说的很有道理,明羚也迟疑着点头,虽然他其实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应付这种场合。他一直都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上学时就没有什么走得近的朋友,就连在家里都不怎么说话,好像不论到哪里,他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
“羚也哥,你知道吗,我其实特别喜欢那种兄弟们都在一个宿舍,然后赤着膀子一起喝酒说话的感觉。”
白元缘却是面露真诚的笑容,他回忆起了自己年纪更小的时候。“我上高中时就住宿,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上的学校也不好,但我在那里交到了很好的朋友。当时十二个人一间宿舍,一到夏天那宿舍里又热又乱,一股汗味,实在热的受不了,大家就偷偷买了冰啤酒在宿舍里喝,还有楼下小卖铺卖的炸鸡。说实话,我们那时候喝的是劣质啤酒,吃的是劣质炸鸡——”
明羚也知道他想描述的是什么。
但是,青春不会劣质。
青春是每个人最宝贵的东西,人们在这最宝贵的岁月里闪闪发光,十年后,二十年后,一辈子都会记住那些日子。
但明羚也觉得他没有青春。
和高中时期十二个人住同一件宿舍的白元缘不同,他在欧洲上的贵族学校,独自住一间套房,卫生间、厨房还有各种设施一应俱全。
他的高中时代过得很安静,他冷眼旁观和他同龄的那些人肆意狂放的生活。那些欧洲顶级有钱人家的孩子,因为生来就富有,从来都不把钱当回事,他们是被惯坏的宠儿,不讲规则,不计后果地挥霍着一切。他们是烂掉的果实,从树上掉落在地,然后溅出影响恶劣的果浆。
明羚也作为一个局外人,旁观着他们的生活。他拒绝任何一个对他表达好感的女生,因为她们每个月换三个男朋友。他不喜欢她们,也不想被任何人换掉。
而他的性格又过于内向了,渐渐的,他的同学都把他看成怪人,一个和任何群体格格不入的人。
在欧洲念书的那段时间,他觉得他是被忙于工作的父母抛弃的孩子,被流放在了家乡之外的地方。虽然他知道,他这么想对他的父母并不公平,他们很爱他,愿意给他一切,只是他们同样爱他们的工作,不能花那么多时间来陪他。
他没有青春,他甚至没有成长期,他的人生好像静止了。他像是一个永远被困在童年阴影里的孩子,从未被爱喂饱过。而他也无力去爱别人。
也是在那样的孤独中,他接触到了流行音乐,还有街舞。考大学时,他和母亲吵了一架,最后还是明夫人妥协,让他按照他的心愿去了伯克利音乐学院。
到了大学中,情况变好了很多。他认识了很多有才华和梦想的人,但除了和那些人进行音乐上的交流之外,他的生活还是一片空白。他和旁人之间,好像存在着一条隐形却确实存在的界限,别人不会迈进来,他不会迈出去。
所以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像白元缘一样,拥有十二个人挤在一起欢笑的时刻。
“羚也哥——”
白元缘见到明羚也在发呆,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然后在他回过神后,对他没心没肺般咧嘴笑道,“羚也哥,你在听我说话吗?你今晚来不来?”
明羚也看到白元缘脸上灿烂的笑容,忽然心里一暖,点了点头。
别人有的东西,或许他也可以有。
而且,今天是白元缘生日,作为队友他确实该给这位老幺庆祝一下。他也该学着怎么给别人过生日。不然半个月后,他怎么去给许雯纱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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