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有一间民宿。
民宿里养着一群兔子,后山上种着很小的胡萝卜。
兔子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有一身厚厚的棕色的毛发,很大胆,不怕人。
但是不会挖胡萝卜。
黎织梦很热心地帮它们把胡萝卜挖出来,但它们吃完就走,也不让摸,气的黎织梦大骂它们没良心。
“我记得好像在哪看过,说什么,兔子其实不爱吃胡萝卜?”
王歌转头望向陈言希,求证似的问道。
“倒也不是不爱吃,而是不适合吃。”
陈言希科普道,“因为兔子的消化系统特别长,要想保持肠道健康,就必须让消化系统得到充分蠕动,所以最适合兔子的是高纤维食物,比如杂草之类的。而胡萝卜是一种高糖食物,吃多了会导致兔子变得肥胖,过多的脂肪可能会让他们患上脂肪肝和动脉硬化,严重的话会威胁到生命。”
“原来是这样。”
王歌恍然。
顾盼烟撇撇嘴,倒也没说什么。
这一路上,她已经逐渐习惯了陈言希庞大的知识储备。
大部分时候,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只要问一问她,她就能从她的大脑里提取出相应的知识,然后做出解答。
这家伙就像是一部百科全书。
更恐怖的是她还在看书,还在进化,指不定哪一天就进化成百度了。
顾盼烟很想把陈言希的脑子给取出来,看看这位天才少女的大脑到底是怎么构成的,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另一边,黎织梦完全没有听到陈言希的科普,她在试图把那只没良心的兔子给抓起来,好好蹂躏蹂躏。
结果忙活半天,不但没抓到,自己还不小心摔地上去了。
“可恶!”
重新爬起来,正要继续去抓,但无意中抬起头,看到天上有几只老鹰飞过。
她顿时眼睛一亮,双手呈喇叭状放在嘴巴前,大喊:“嗨!别飞啦!这里有兔子!快过来吃啊!”
那几只鹰压根不搭理她,自顾自地飞远了。
气的她直哼哼。
……
再次踏上旅途,这次,黎织梦自告奋勇要负责开车。
之前她在没什么人的路上练过一会,她觉得自己又行了。
结果路上被一辆面包车无情超车,她不服气,非要和面包车比一比。
“前方路口左转……请左转……”
手机上的导航软件不停发出电子音提醒,黎织梦扭头看向副驾驶的王歌:“哥哥,我们可不可以多花点时间在路上?”
“当然可以。”
王歌随口道。
他声音不大,因为坐在后面的陈言希和顾盼烟已经睡着了,不能把她们吵醒。
“好嘞。”
黎织梦露出甜美的笑,下一秒,她无视导航的提醒,一脚油门踩到底,哼哼道:“敢超我车?我保时捷不要面子哒?今天让你见识什么叫秋名山车神!”
王歌:“……”
他本想开口让她跟着导航走的,但又想了想,一直循规蹈矩的也没什么意思,也就随她去了。
多花点时间在路上也没什么,赶不上凌晨五点的日出,还可以看看下午六点的夕阳。
……
在黎织梦的努力下,保时捷偏离了原有的路线,驶入了一片荒无人烟的郊区。
附近除了一座荒山以外,什么都没有。
天色已经变得昏黄,而距离最近的城市还很非常远。
黎织梦举手提议,说来都来了,不如直接上山露营。
还能看一看明早的日出。
顾盼烟无所谓,陈言希还没露营过,有些感兴趣,王歌则是想到自己带了帐篷和睡袋,露营一下也没什么。
虽然帐篷只有一个,但很大,足够睡下他们四个了。
于是四个人当即收拾东西,上山露营。
这座荒山不是很高,山上除了虫子之外也没什么其他动物,四人很快就爬到了山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