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菲莎·伊纽特
这群狗头人除了拥有原始的冶铁术外,好像再没有值得一提的技术,它们连衣服都不穿,比里奥想象中的狗头人更加原始。
可是它们有那么多编织工艺完善的柳条筐,还有纺织工艺不差的亚麻袋。
就连里奥所在的村庄,那些村妇也少有这种巧手。
里奥不相信这是狗头人自己的手工。
哈士奇人张着嘴,傻傻的看着里奥,却没有说话。
里奥立刻警惕起来,这就是他不想放狗头人部落离开的原因。
他当然想彻底清剿这个和河湾营地近在咫尺的狗头人部落,清除对方产生的威胁。
但是一百只狗头人拼死反抗起来,那就是一百头有组织的野狼,也不是那么轻易好对付的。
一番血战,民兵团肯定也要死伤不少。
更何况他这支五十人的队伍,有一半人的战斗力并不比狗头人强,只能算是跟来充数助威的。
驱赶它们,又无法保证对方会安安静静的离开。
难保狗头人一时间想不开,联合周边的其他异族,杀一个回马枪。
甚至变成游击队,游荡在河湾营地附近,袭击落单的村民和巡逻兵。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大华夏的最强战术——怀柔。
通过相对温和的经济和政治手段,笼络其他的民族或国家,使其归附自己!
果不其然,这刚刚“招安”没一会儿,一个小小的细节,就暴露了狗头人的秘密。
在里奥逐渐严肃的注视下,哈士奇人喉咙里咕噜半天,才憋出一个里奥听得懂的词语。
“野民……”
里奥的表情彻底严肃起来。
野民,是和领民相对的词语。
领民,指贵族领地里,长期纳税、服役并获得领主庇护的平民。
野民,指的是拒绝纳税和服役,同时也不享受领主庇护的个体。
如果说领民是贵族手里温顺的羔羊,那么野民就是呼啸山林的狼群,他们在人们的口中有更响亮的名称。
山贼!
强盗!
劫掠者!
数百年前,尚处于氏族社会的北境人族加入了强盛的奥兰蒂斯帝国,北境的至高王、氏族的大酋长、战神提尔的长子血脉,摇身一变,成为北境大公爵。
名下十多个大部族的酋长,就成了帝国分封伯爵,而那些拥有武装的小酋长、村庄头人,也就顺理成章成为了骑士。
然而还有为数众多的、不受承认的小酋长、村长头人,并不愿意纳入帝国的统治,也不愿意交出自己的权力,不甘心土地被周边的“伯爵”兼并,因此爆发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叛乱”。
这些所谓的叛乱分子,就是野民的祖先,他们躲进深山老林,渔猎为生,四处袭击贵族的领土。
几百年来,缺乏战争潜力的野民渐渐销声匿迹,野民这个词也被泛用到了强盗、山贼的身上。
北境人族本来就因为落后的制度和文化,以及曾经和兽族数百年的盟约交好,而被南方人称之为野蛮人。
而野民,则是野蛮人中的野蛮人。
所以野民在里奥眼里可不算什么善类,虽然他本人也完全可以列入其中。
不管是传统的野民,还是强盗、山贼,对开拓营地来说都不是个好消息。
同时他也明白这只长得像哈士奇的狗头人为什么会说人类的语言,并且愿意主动沟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