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舒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司徒文瑾那样一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人竟然会养一只哈士奇!
要知道,哈士奇可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鬼啊!
它们精力旺盛得仿佛永远不知疲倦,总是喜欢到处乱窜乱咬,把家里搞得一团糟。
而且这家伙还特别爱拆家,经常会趁主人不注意的时候,把沙发、床垫等家具咬得破烂不堪。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足够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耐心,恐怕很难养好这种让人又爱又恨的狗狗。
毕竟面对哈士奇时不时制造出来的各种麻烦和混乱,普通人可能早就被气得七窍生烟了吧?
可司徒文瑾居然能够忍受得了它的种种“恶行”,并且还将其视为珍宝般疼爱有加……。
仔细端详一番司徒文瑾的这只哈士奇,发现它似乎与普通的哈士奇存在一些微妙的差异。
首先,它的眼睛格外明亮有神,相较于常见的哈士奇那憨态可掬、略显呆萌的眼神,这只哈士奇的目光显得更加锐利而深邃。
不仅如此,从整体外观来看,这只哈士奇也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
虽然同样拥有着标志性的毛茸茸外表,但它的体型更为健壮结实,线条流畅自然,透露出一种优雅与力量的完美结合。
而且,它的毛色也非常鲜艳亮丽,每一根毛发都闪耀着健康的光泽,让人不禁想要伸手去触摸感受一下那份柔软和温暖。
“你家肉肉养的真好,看起来蠢精蠢精的。”
司徒文瑾常年挂在嘴边的笑僵硬了一瞬。
说实话,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养一只哈士奇,但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妙不可言,在对的时候遇上了对的狗狗,两人很有缘分。
而且肉肉并不像大部分哈士奇一样蠢,反而很聪明,能够听懂他的命令,在家虽然也会搞破坏,但都有度,总体而言没有添太多麻烦。
司徒文瑾看向苏云舒的萨摩耶“很可爱。”
看到这只萨摩耶,司徒文瑾忽然想到之前在娃娃机里抓到的那只玩偶。
圆滚滚的身体像一个小雪球,柔软的毛发如丝绸般顺滑,白得耀眼。它的眼睛宛如两颗明亮的宝石,透着天真和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