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长公主府上发的种种,卫姮就不得而知了。
彼此,她已在小院里。
“你字,倒是别具一格,颇有小成。”
青尘居士拿起卫姮写下的几字,略感意外,“ 临摹何人的字帖?我竟从未有见过。”
她自隐世后,尤爱收集字帖。
有名帖,也有无名帖。
但凡觉着好的,她都会收集。
待到再年老一些,便汇成册,让这些字帖流传百世,供后人学习。
而卫姮所写的字,她从未见过。
字如刀锋,一笔一画隐有肃杀之气。
收笔时,又有些圆润,似乎是要把那杀性藏了起来。
卫姮放下狼毫,笑道:“夫子见笑了,这字并非临摹,乃我平时自己随心而写,写着写着,倒也能入眼。”
“你自己写出来的?”
青尘居士从意外到惊讶,“你才多大啊,小小年纪,就能写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字体?”
“心不静,临摹字帖亦无法静心, 居于后宅又无法提刀拔剑,恐被人说粗鄙,无女子德性,而令父亲蒙羞,最后便以字为刀、为剑,挥墨于纸。”
“不知不觉中静下了心,直到练字,就有了自己所写的金戈字。”
前世,卫姮是给自己的字取了名。
她就是从金戈铁马而来,哪怕留在上京,成了那人人称赞的高门主母,可内心向往的,还是那大漠边关。
便有了“金弋字”。
“金戈字,金戈帖……”
青尘居士低低念着,没一会儿,眼里迸出光,道:“好!此名取得极好!”
磅礴大气,一眼见,便见金戈马铁。
“来!今日你无需作画,先给我写一百字!此字,不可埋没,一定要流传后世。”青尘居士竟是亲自为卫姮铺纸、磨墨。
走出俗世红尘的,挥袖间只见桀骜和潇洒,全然醉心自己所好。
卫姮可没有想过自己的字还能流传后世,“夫子,我这字……”
“少啰嗦, 速速写来。”
向来不喜废物的青尘居士把那沾了墨的笔,递到卫姮手里,“趁着凌王还在路上,你来先。需得写好些,不可分神。”
分了神,那字就没有神韵。
没有神韵的字,再好看也是徒有外表,而无骨骼。
卫姮握着笔,失笑,“夫子,我还没有修到瞬间入定的功夫。”
哪怕重活两世,带着仇恨而来的她,终究是尘世里的俗人。
少了几分看淡了的随性,做不到转瞬静心。
青尘居士愣了一下,再轻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我竟是忘了,你不过是十六年岁而已。 ”
复又打量卫姮,“说来也奇怪,你身上的沉稳总会让我忘记,你真实的年岁。”
从初次见面,她打心眼里在不觉卫姮年仅十六。
十六岁,养在深闺的姑娘,可没有她那么大的本事。
卫姮自然不会说出自己活了两世。
笑道:“可能是我自幼边关长大,又见过了深闺女子此性或许都不可见的景与人,所以才让夫人产生了错觉吧。”
青尘居士思索了下,点头道:“嗯,有这可能。”
“我听凌王说,你杀狼救父,还救过他,又出入军帐医治受伤的将士,其胆量,其心性,的确不是一般深闺女子能比。”
“如今,凌王旧疾复发,又是你为他调养,能遇到你,是他的幸事。”
卫姮含笑,“我能遇到凌王殿下,亦是幸事。”
外面,准备进来的凌王夏元宸脚步一顿。
卫姮和澜姨,在说他?
青尘居士因卫姮的回答,而微地扬了扬眉,“既如此,为何没想过有凌王结为夫妇?”
“夫人,并非所有的幸事都能完美啊。”
卫姮眉目浅浅有笑,像夏日清晨的荷,有着出尘的美,“我与殿下,此时也不宜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