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俗气的情节之一。
如果是十八岁的兰斯洛特意外在书上看到这种情节,他大概会第一时间对此表示不屑并嗤之以鼻。
但如果现在再问兰斯洛特一见钟情的含义,他只会沉默上几分钟,认真思考相见第二面或者第三面才开始心动的自己属不属于上述范畴,然后心安理得地把自己开脱出俗人之列。
伟大的哲学家告诉世人物质决定意识,思维不会先于存在。但一定先是心里有了什么,肢体接触才能让人心跳加速。兰斯洛特说完话的几分钟里,空气凝固得像一块冻结实了的糖霜蛋白蛋糕。但是他眼看着艾德的脸逐渐变红,然后是脖子、耳朵,还有没扣好的纽扣下的一小片胸口。
原来他紧张的时候浑身都会变红。兰斯洛特无法把眼前这个躲避着自己目光的人和之前厚脸皮混进自己家门的无良记者联系起来。两人都静止在空气中,甚至枕头上的褶皱都不敢私自多延展一厘米。
一双出卖了阿尼马格斯的眼睛此刻正在兰斯洛特臂弯铸就的围墙里寻找安放之处。兰斯洛特没有说过,古埃及很早就崇拜猫,王室视猫为神圣的动物,而它们的眼睛在当时被认为是夜晚存放太阳光芒的地方。法老为了带着所爱的一切去永生,会把猫咪也做成木乃伊。
抵挡不住兰斯洛特视线的艾德干脆抽出手盖住了自己的脸,另一只手捂住了兰斯洛特的眼睛,似乎再多一秒自己的皮肤就要被这注视灼伤。“别看了。”艾德含糊不清地说,白色的牙齿咬住了下嘴唇。
伸过来的手掌带着一点潮湿的水汽,夏天的夜晚还是太热了,兰斯洛特想着。
比一见钟情更俗气的情节是夏季的相遇和分别。
在这样一个季节偶然间闯入彼此的人生,在此契机下建立短暂的情感连接,分享了一段美好时光,当夏季结束,就是故事理应停止的结局。他们的故事原本应该停留在公爵夫人家里的某刻,再不济是砖巷的凌晨,或者是圣芒戈医院的出院时间,某个森林的夜晚,然后是婚纱照,不断延长的交集时间让原本不够清晰的想法生根发芽,逐渐明了。
“一直举着手不累么?”兰斯洛特顺着捂住自己的手背找到了艾德的肩膀,他俯下身,肩膀主人的呼吸变得近在咫尺,他们眼睛和眼睛的中间隔着艾德的两只手。
兰斯洛特设想着已经全身都变红的艾德在某个瞬间缩成猫咪然后飞速逃窜回自己的房间,或者用可以挠破木板的爪子抓破眼下胆大包天的自己。
但是并没有。手掌抽离的瞬间重现了光明,平时他总是很乐意观察的艾德鼻梁上一颗很浅的小痣就在眼前。
似乎并没有更多思考,兰斯洛特抚摸着艾德的脸颊吻了上去。
嘴唇接触的瞬间,兰斯洛特似乎才想起了因为胡茬而向艾德要的剃须用具还被放在一边,他不知道现在的压力、刺痛和温度是否合适。
好像过了很久才分开。艾德似乎被闷住了 ,他分开后一边扭头大口呼吸,一边捏住了兰斯洛特的下巴。“我觉得……”艾德意犹未尽地摸了摸嘴唇。
“嗯?”兰斯洛特原本躁动的嚣张气焰已经灭了一半,他小心翼翼且眼巴巴地等着回答。
“你要是顺着我的呼吸,”艾德翻出剃须用具开始帮兰斯洛特清理细小的胡茬,“可以持续更久。”
原本分不清自己的行动是爱抚还是冒犯的兰斯洛特松了一口气,乖乖让艾德摆弄着自己的下巴。
“我教你么?”艾德脸上的红色尚未消散,他低头拢住兰斯洛特的嘴唇,认真地好像要完成一篇绝无仅有的漂亮报道。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