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谷等人对于这菘菜都不稀的多看一眼,大过年那么多好吃的,结果洗一堆菘菜叶,还没吃够么。
周果啃了一个猪蹄子,猪蹄子闷得时辰刚刚好,多一分则硬,少一分则烂,这样有嚼劲的口感是最好的。
尤其是上面的蹄筋,糯糯的好吃的很,只不过猪蹄脚上的筋少,下次做牛蹄的时候可以把上面的蹄筋挑出来单独做。
扣肉肥而不腻,香味浓郁,连
然后是羊肉胡萝卜,胡萝卜倒是清甜,只是这羊肉,有股去不掉的膻味,要是忽略掉这股味道……算了,忽略不掉,味太大了!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羊,那么大的味道!
却有人独爱这股膻味,周谷就爱吃的不得了,一块接一块,直呼好吃。
几个烤肉是老爷子的手艺,自是没话说。
鱼肉炖豆腐也很鲜美,尤其是里面加了松蕈粉,就更好吃了。
猪头肉在平常时候也是一道难得的美食,但在今天这个饭桌上,倒显不出来了,一桌人谁都不往那伸筷子,好吃的太多,吃不到上面去。
李氏见一个个吃的快,忙道:“慢点吃,这年夜饭啊就是要慢慢的尝,吃的越慢越好,这叫越吃越有。”
越吃越有?
大家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这个词听着就不错,越吃越有,顿顿吃顿顿有,那还愁什么。
周果慢条斯理的啃着猪蹄子,特意挑了一个猪蹄叉。
周谷一抬眼瞧见,大惊,“快放下来,小孩不能吃叉的,不然将来你的夫婿会被别人叉走, 你就嫁不出去了。”
啃得正欢的周果沉默了一会后,一挥手不在意道:“没事,叉走就叉走吧,谁稀罕啊!”
说完埋头又开始啃,卤猪蹄的味道真是好啊,虽然调料不全,但这在她两辈子的人生里,好吃程度都是能排得上号的,自己做的总是能给最高的评价。
所以,此刻,没有任何理由能让她放弃手里的这个猪叉!
一桌子人都瞧过来,一见她手里的那个猪叉只剩下半个了,都闭了嘴,吃都吃了能怎么样呢。
李氏嘱咐道:“这一个就算了,不能再吃了,不然到时候真要嫁不出去只能当老闺女了。”
周果咬了一块小骨头下来,闻言含糊道:“娘,哪有那些讲究啊,你就想,假使现在我就要饿死了,恰好有一锅这样的猪蹄叉摆在我们面前……你说我们吃不吃呢……那肯定是要吃的,这不是一个道理……吗?嗯,再说了……哪有吃一块猪蹄叉就能把他们未来的媳妇给丢了的,这么容易被叉走……那就不是他们的媳妇。”
话说完,这块猪蹄叉也啃完了!
周家的小辈一个成婚的都没有,没成婚的自然都是不准吃蹄叉的,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吃过,不知道滋味如何。
周米问:“怎么样,好吃吗?”
周果点头,“特别好吃,反正我都吃了一个了,可以再吃一个,你们这些没吃的就别吃了,万一真的灵验了就不好了。”
老爷子嘴角泛起笑意。
李氏哭笑不得,“你吃都吃了,这会倒不让旁人吃了?”
周果理所当然道:“娘,不是你们说的吗,吃了会把媳妇夫婿叉没,我是无所谓了,反正都吃了,也不差这一块两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