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
因斯镇曾经的‘上等人内环’,一座喷泉前搭起了两人高的木台。
午前,他们的新主人,佩姬·斯特里特将在此发表讲话。
由于是矿工们的好姑娘,许多衣不蔽体男女的早早来此,占据了最前排的位置——这让许多小商人不满。
罗兰一行被特别对待,同镇长、豪商和镇上的官员们一起,坐在了带有遮阳棚和避风帐的大棚子里。
佩姬姗姗来迟。
不过她一出现,就引起了全场欢呼。
这不亚于一个最著名的歌剧演员,甚至大逆不道地讲,女王到因斯镇,最多也就如此待遇了。
“她可真受欢迎。”
萝丝托着腮,两条腿并着,踩在前方的板子上。
“佩姬!佩姬!佩姬!”
“我们真正斯特里特来了!”
“是——我们的好日子来了!”
矿工们纷纷摘了帽子,握在手里举起来挥舞。
女人抱着孩子,也跟着自己的男人一块嚷。
广场上热闹极了。
此时该配上些色彩鲜艳的布带和气球,再几声响亮的礼炮,华美的马车和血统纯正的骏马——那就更像白金汉宫的胖姑娘出行了。
佩姬自己也这样认为。
她能感觉到,那聚焦在自己脸上的一道道几乎要将她融化的炽热视线。
她仿佛在这欢呼中多了一副翅膀,生出蹄,长出鳍,遍身鳞片。
这是个伟大的时刻。
而伟大的人总与众不同。
‘这全是效忠我的人。’
她想。
沸腾的人潮以难以想象的狂热挥舞着丝巾、布条和呢帽,喊着佩姬的名字,或‘斯特里特家族永远长存’——这不亚于一次小型神迹:
在这众生苏醒的世界里,最廉价、也最昂贵的神迹。
‘只要我手一指,不该流的水就流,不该化的冰便化。我能让羊毛长了又生,生了又长,能让穷人富了又穷,穷了又富。’
隽永辉煌的嘈杂祝福中,佩姬忽又想到老管家对她说过的话。
只要我手一指。
只要我。
我。
她紧了紧披着的玫瑰色斗篷,雍容优雅地向那些迷信伟大的凡人微微颔首——
于是。
他们给了她更伟大的神迹。
沸腾的人群炸开了锅。
“佩姬!佩姬!佩姬!”
他们齐齐喊道。
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
佩姬想。
她保持着脸上不多不少的笑容,走到小路尽头。
此时,面前是一座巨大的木台。
以及登上木台的一节节阶梯。
她拎了下裙,缓缓抬起脚,踏上一节。
这一节上沉默许久的力量仿佛终于等到了它的主人,一股脑涌进佩姬的身体里。
她似乎高了许多。
第二节。
更多的力量涌进身体。
让她变得如鸟儿轻盈。
第三节。
更多,更多。
她生出了一些眼睛,在血肉的其他部分。
她好像能径直看透每个人的皮囊,他们的好赖和真假。
第四节。
大地在震动。
那呼喊中携带的力量仿佛涂抹窗框般的劣质颜料,丝丝缕缕渗透进她的伟大心灵,使她闻起来更加有别于台下的凡人。
她昂首挺胸,右手微垂,虚握,好似正持着一柄无形的、拥有无上力量的权杖。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她一节一节地攀登,仿佛羽化般褪去旧日躯壳,皮肉由一种不准人悖逆的可怕物质组成——这能让她逐渐适应同荣耀和敬意相处,在永远效忠的口号中游刃有余。
她不再为那些呼喊声所感动,像喝下汤药的客人,早清楚这一晚上想来多少次就来多少次,更不会因为女人的尖叫而自得。
她那倏然即逝的笑容背后,是一种冷漠的审视:
像审视这世上无比肮脏的东西。
像审视野牛屁股、马屁股、狗屁股、世界上的一切屁股和政客的脸那样审视。
在她短暂而权威无比地凝视中,人群渐渐安静了。
他们兔子一样垂下耳朵,小心翼翼地观察木台上的怪物,低声谈论台子上的怪物是谁,他们的佩姬去哪儿了。
‘她被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