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天天过,一晃,就三四天过去了。
曾明明很享受在魔都的生活,没有任何生活压力,可以随意的走在街头上,不用担心被认出来。
说出来也丢人,同样是明星表演班的同学,其他人出门都要带着帽子墨镜口罩,整的像是特务似的,才敢出门。
也不敢去热闹的地方,生怕被认出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可曾明明很羞耻的发现,她出门不用伪装,根本就没有追星的粉丝,更没有偷拍的狗仔。
哪怕在娱乐圈入行已经快六年了,拍摄的电视剧电影也有不少,可是她竟然走在街头,根本就没影迷,这让她很受伤。
同时也很庆幸。
因为这样可以随意走在街头逛街的感觉,她不少同学是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尤其是纯逛街,她想要买的衣服,包包,首饰,都能直接送到家里来让她挑选。
逛街,于是变成了一种体验。哪怕不买任何东西,她也乐在其中。
先敬罗衣,再敬人。
这话真不骗人。
如今曾明明抛弃了一身便宜的‘地摊货’,其实也不便宜,但配不上她明星的身份和靓丽的气质。
一身高奢大牌,虽然没戴首饰,不过手上的腕表确实价值不菲。
在任何奢华品牌的店铺之中,她都会被当成最有潜力的大客户对待,而不是那种来高档奢侈品店见世面的拜金女。
这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曾明明带着小助理在魔都街头闲逛一条街,从早到晚,就是什么也没买。
对她来说,要买的东西就那么多,最让女人愉悦的不是去花钱,而是在花钱的路上,真买回家,也不见得会多喜欢。
回到小区,刚准备上楼,就听到背后有人喊她。
如果是男人,她连头都不会回。
但是声音清脆,嗓音干净,应该年纪不大的女孩。
“你是曾明明?”
在小区大厅里,曾明明冷不丁的被人从后面喊了一句。
她惊喜之中带着一些雀跃,终于遇到影迷了,这种仿佛流落在民间的公主,一夜之间被官方认可的喜极而泣,她转身的那一刻,却愣住了:“你是刘一菲?”
就像是被从头到脚泼了一盆冷水那样,曾明明火热的心顿时熄灭了,眼前的女人咖位比她大,知名度比她高,甚至在男人心目中的容貌也要比她强。
毕竟,她身上没有仙气附体。
更让她生气的是,对方比她小十岁,还差点成了她前辈,这能忍?
刘一菲还没到二十,可出道已经快五年了。
表演上,曾明明一点都不虚。
她被人诟病成花瓶,没演技。
难道刘一菲就不是花瓶,就有演技了。
在曾明明的眼里,刘一菲的表演比她差远了。她是被角色限制住了表演的发挥,而刘一菲真没有。
刘一菲出道的角色确实不怎么样,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还是个外表青春靓丽的小女孩,演女二舔狗?
这要是能演出花来,导演都要不自信了。
可惜同人不同命,人家命好,有个强大的靠山,资源让圈子里所有女明星都羡慕的想递刀子。
至于刘一菲,她这些年的性格好了很多,至少在圈内,她不再是谁也不搭理的样子了,反而试着去接触一些圈内的同行,当然流于表面,属于不让自己高冷的性格得罪人而已。
当然,效果很差,要不是她妈妈要求她这么做,她早就烦了。
两个女人没有任何的竞争压力,反而欣赏起对方的容貌。
不得不说,都是难得一见的美女,只是这种欣赏随着地位的不同,产生了奇怪的气息。
好感度就像是电路短路似的,火花闪过就没了。
“你住这里吗?”
“我男朋友住这里,我是过来陪他几天。”过了几天同吃同住的生活之后,曾明明反而习惯了这种关系,她没有结婚,陈峰是单身,怎么就不能当男女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