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珍脸色阴沉。
她明明比李明秀好看一万倍,还比她聪明,比她能干。
她才是李家最优秀最有前途的女孩子,为什么,二爷宁愿把宠爱给李明秀,却对她爱理不理?
同样都是不受父亲待见的女儿,为什么李明秀会有个打小将她疼到心坎里的奶奶,毛婆子却打小嫌弃她是个不中用的女娃子?
为什么,只有在她越长越美,有了价值之后,毛婆子才愿意疼爱她?
就连顾大哥,宁愿跟李明秀说话,也不愿理她?
想到刚才,他们两人隔着篱笆说话,李明秀手里还提着篮子,一副刚刚给顾大哥送过饭的样子……
她当时还安慰自己,这一定是巧合。
顾大哥早已拒绝娶李明秀,怎么可能跟她再有瓜葛?
可是,眼前这一幕,让她不得不信。
李明秀那不要脸的贱丫头,竟然利用吃食,勾引了顾大哥!
她早想过不知多少次,想给顾大哥送一次吃食,却一直鼓不起勇气。
没想到,竟被李明秀捷足先登了。
想到这里,李小珍不禁悔青了肠子。
自己还是太保守了。
不过,现在改还来得及。
李小珍打定主意,阴郁的小脸立刻晴
朗起来。
李明秀那黑炭丫头做的吃食,跟她这样的小美人做的吃食,能比吗?
明秀正捧着豆腐匣子高兴,没注意李小珍多变的神色。
给老黄头付过钱,她正要把豆腐送回家,就见槐树那边低头走来一个三四十岁的妇人,身材瘦削,走动间步态优雅,带着一股普通村妇没有的气质。
她的面容与李小珍极相似,就连眉心那颗红痣,都一模一样。虽然,她的皮肤比李小珍粗黑,脸色也是不太健康的腊黄色,只穿了一身破旧的深青色布衣,但她的美丽,却像被灰尘遮掩的明珠一样,怎么掩也掩盖不住那份耀眼的光芒。
这样一个美貌的妇人,怎会窝在樟台村这样的穷乡僻壤里?
那妇人抬头,小心的往这边扫了一眼,露出疤痕累累的半边脸来,明秀立刻就知道原因了。
她那整整半边脸,不知被什么灼伤了,竟布满了一颗颗粉红色的肉疙瘩,让人看上一眼,便心生恐怖,不敢再看第二眼。
似乎感觉到了明秀的目光,那妇人下意识的将头又往下低了低,走到毛婆子跟前,细声细气道:“娘,早饭做好了。”
毛婆子眼看到手的豆腐,却被死对头林婆子得了,憋了满肚子气,正不知往
何处发呢。
眼前,一个是她的摇钱树,她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孙女儿,她舍不得骂。
另一个,是她大儿子的填房,因犯了大错还毁了容颜,被主家贱卖到乡下来的丫头,再怎么欺负,也没有半个娘家人撑腰的疤脸儿媳妇,自然没有什么舍不得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