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秀叹了口气,尝试安抚孟坚:“我没有生气,只是……你看,你如今十八岁,是个男子汉了。我呢,今年十五,早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我要是再跟以前一样,跟你混在一处疯疯癫癫,那往后还怎么嫁人呢?”
“原来是这样。”孟坚兴奋地拍了拍巴掌,“我就说,老大怎么可能不认我,原来是担心这个呀。不是我说你呀,嫁人这事儿容易得很,不就是拜个堂成个亲吗?有什么好犯愁的?你看上哪个了?快告诉我,我替你说去,谁敢不答应,我弄死他!”
不答应就弄死人家?
你到底是当兵的,还是当土匪的啊?
不对,你到底是想让我结亲呢,还是结仇呢?
要不,我干脆弄死你这头笨熊算了吧?
明秀觉得自己超级心累。
她深深吸了口气……
算了,跟这种憨货计较,只会白白气死自己。
赶紧把他打发走就好了。
她扯了扯嘴角,假笑道:“这样不太好吧?我想找的是心甘情愿娶我的男人,那种被你吓一吓就软了的没用的男人,我可不要。对了,后头还有好多事……”
“对呀!”孟坚突然大喝一声,打
断了明秀的话头,“那种不经吓的软骨头,哪里配得上老大呢?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哎呀,成亲什么的,真是麻烦。要不,老大你干脆别成亲了,我也一辈子不成亲,咱们当一辈子好兄弟,好不好?”
目瞪口呆的明秀:“……”
没错,我是很想干脆不成亲算了。
但是,你这样劝一个十五岁的姑娘家,真的合适吗?
还当一辈子好兄弟?
你快点睁开眼睛看看,我是个女的,是女的好不好?!
你说你,笨点憨点也就算了,难道连眼睛也是瞎的吗?
我跟以前那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完全是两个人,你真的没发现吗?
还是说,非得让我穿上裙子,戴上头花,你才能接受你老大其实是个姑娘家的现实?
然而,孟坚压根没发现她铁青的脸色,还哈哈大笑着,将大掌伸进衣襟,掏出一个乌漆麻黑的长条状东西,递到了明秀跟前。
明秀定晴一看,才发现他手里是一把匕首。这匕首外头看着乌漆麻黑,丑不拉叽,但当他把刀抽出来,露出里头银色闪闪,泛着寒光的刀刃,便知这刀很是锋利了。
孟坚握着匕首在空中挥了两
下,很是得意:“老大,你以前不是想要把这样的匕首吗?去年我上山剿匪,杀了一个小头头,弄到这个战利品,就一直留着,打算有机会送给你。”
“给!”他粗大的手掌握着那把匕首,递到明秀鼻子跟前。
明秀悄悄往后退了退。
脏兮兮的匕首,而且还是从死人身上夺来的……
送我这个,你真的感觉合适吗?
这种鬼东西,我一点也不想要,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