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为何?”沈应文没有回答问题,而是指了指年轻太监手里拿的笔。
暂且称作笔吧,手指粗细、巴掌长短,通身硬木纹理,唯头部露出些许金属光泽,怎么看也不像笔,却可以在白纸上清清楚楚写出文字,比毛笔笔迹略细,也有轻重浓淡顿挫之意。
“钢笔……以精钢为锋、硬木为身,中空,内藏鲸鱼须骨贮藏墨水,几滴即可书写百字。”年轻太监愣了愣,还是决定满足刑部尚书的好奇心,除了用言语解释,还把钢笔从中间转开,露出了藏在笔身里面的结构。
一听这个名字,不用问,百分之一千又是洪涛捣鼓出来的。没错,早在五年前,时间工坊的能工巧匠们就按照皇帝的意思和图示,照猫画虎的把钢笔给弄出来了,但因为一项技术难题没有解决,始终无法投入量产。
储墨,如果钢笔无法储藏墨水,必须写几个字就蘸一下,边上时刻备着墨水瓶,洪涛就觉得没有大规模生产的必要,和毛笔没太多本质区别,何必去费力气改变国人的书写习惯呢。
这个技术难题一拖就是三年多,最终让一个银作局出身的太监工匠给无意中解决了。他喜欢雕刻,手边所有能被刻刀切动的材质,都会被刻成各种各样的物件。
有一天他从造船厂的工匠手里获得了一个稀罕材料,叫做鲸鱼骨须,据说产自海中巨鱼的牙齿,是由海军捕杀之后没用的废料。
拿回来仔细一研究,太监工匠有点挠头了。骨须看着和象牙类似,但却要软很多,中间布满了细密的小孔,具备很强的弹性,根本无法雕刻成太精细的物件,只好退而求其次,改为刻个刀柄。
结果在用毛笔勾画图案时,太监工匠突然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骨须把毛笔上的墨汁都吸了进去,画一笔吸一点,且不随意滴落,用力甩才能把墨汁甩出来。
然后他的脑子里就灵光一现,很快就用骨须做成了钢笔的储墨器,并试验成功。用的时候只需拧开钢笔末端的盖子,把墨汁滴进去让骨须吸收,再拧上盖子即可书写。
具体能写多少字,要看骨须的大小,骨须越大,贮藏的墨汁越多,写的字也就越多。所以呢,钢笔个头越大,相对而言写的字也就越多。
这个发明创造得到了皇帝的首肯,命名为英雄钢笔,并一次订购了500支。蹴鞠队是第一批用上钢笔的,好不好用……刚开始真不咋地,不如毛笔用着顺手,可皇帝都在用,谁又敢说不用呢。
慢慢的才发现,钢笔确实有独到之处,最大的优点就是携带方便。不用墨也不用砚台,找个瓶子装点研好的墨水带在身边,能用好久。尤其适合野外赶路行军,拿起来就写,写完了拧几圈就能揣兜里,丝毫不累赘。
但缺点同样明显,首先适应的材质太少,只能在比较结实的纸张、皮革书写,换成绢、布、竹子、砖石一律不灵。而且钢笔的尖怕硬物,稍有磕碰就不好使了。
另外骨须里的墨水也不能贮藏太久,不写字了要及时清洗,一旦让墨水干透了,会极大的影响储藏墨水能力,甚至无法吸收。
但不管怎么说,皇帝愿意用,必须是好东西,别人管不着,反正蹴鞠队里每个人都学着万岁爷,把钢笔端端正正的插在上衣兜里,如果穿着袍服,就别在腰带上。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