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彦和怀霖把野猪抬到水池边开始了宰杀,尧兰则洗了手去围炉坐下喝霖给她煮好的奶茶。
“表嫂,你跟洪彦谈得怎么样?”
“自然是顺利的,我们家金凤郡主才貌双全,他要是不珍惜,这辈子都娶不到这么好的妻子了。”
“哈哈,表嫂,你说的人是我吗?太夸张了。”
尧兰喝着甜丝丝的奶茶,继续说道:“师兄他对你也是一往情深,只是你们门第悬殊,所以他想此番跟着你表哥出征,争个功名回来,风风光光去求娶你这位尊贵的郡主。”
“好啊,我们并肩作战,杀敌人片甲不留,定是千古佳话。”
尧兰......见过能吹的,没见过这么敢吹的。
山猪的肉就是好吃呀,小远和萝莉很满意,吃了很多五花肉。
洪彦和秦金凤虽然没有正式面对面表明心意,但通过媒人的转达,他们都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和决心。所以当着外人的面,相处起来反而有点不知所措。幸好尧兰他们没有打趣他们,吃吃喝喝畅聊中,又恢复了往日的默契和轻松。
野猪是一群的,大概接近三十头,洪彦把野猪的位置告诉了柳如风,能不能吃上肉,今晚就看他们自己了。
柳如风和徐源带了五十个高手,把野猪全活捉了,检查之后发现有三头怀孕的母猪,就放生了两头,还放生了几头幼年的小猪。大自然的生产法则,只有放生,才会有取之不尽。
他们赶着野猪下山的时候,小远和萝莉惊呆了,天啊,这么多长得黑乎乎的野猪,长得丑有点萌。徐源领着几个手下,麻利地搭建了猪圈,养着等接了家人来再吃。他们当中有些是孤儿,没有家人可接,正好可以喂猪,山上最不缺野草,饭堂每日的潲水也不少,再开一块荒地种上红薯,薯藤和红薯都能喂猪。
怀霖一家走后,留下洪彦和秦金凤,四目相对,会心一笑,金凤低下头给他煮茶。她自己都没想到,喜欢舞刀弄枪的自己,也有一天会为一个男子洗手煮茶。
春风还有点冷,洪彦把外套脱下来,披在金凤的身上,金凤身上暖了,心头更暖。春风拂面,吹落桃花朵朵,落在金凤的青丝上,衬得她雪白的肌肤更加晶莹剔透。生在京城,长在蜀地的金凤,肤白貌美,性格有北人的豪爽,又有蜀地女子的泼辣果敢,洪彦望着眼前的女子,感觉世间的美好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刚好她也喜欢自己,不嫌弃他这具身体出生低微,愿意与自己一生一世一双人。
“金凤,谢谢你。”洪彦从对面坐到金凤身边,拉起她的手,紧握着。
“啊?谢什么呀?”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人生中,让我黑白平静的人生,有了色彩和温度。我洪彦这辈子,决不辜负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金凤的眼泪夺目而出,母亲安排相亲的男子不上一百也有九十了,那么多男子,唯有洪彦入了她的眼,还入了她的心,没想到自己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自己,幸福来得太突然。
“洪彦,我也是,谢谢你出现了,今后无论有什么险阻,我都会坚定地站在你身边。”
两双手紧握,定情于桃花树林中。
钟府,秦英姝看到他们回来。眼神递给尧兰,尧兰点头,示意事办成了。
“那两个孩子,是怎么说的?”秦英姝还是要问个清楚明白,才好向二哥二嫂交差。
“都表达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决心。洪彦的意思是随怀霖出征,挣了功名再风风光光去蜀地提亲,他武功高强,比怀霖还高出两个等级,挣功名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