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它们都步入正轨了,我便放开了鸣笛的手。
我在前面不紧不慢的开着,始终跟尸群保持大约二十米左右的距离。有时候见它们有散开的苗头,我便赶紧停下来,回头喊上几嗓子,让它们对我保持兴趣。
这群复活者真的好多好多啊,见头不见尾,我有点对一会的火焰舞会没有信心了呢,那点油到底够不够将它们焚烧殆尽呢。顾不上那么多,反正现在已经这样了,能灭多少灭多少吧。
带着尸群走说实话有点无聊,此刻倒真的希望车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可以陪我说说话。
无聊至极,它们又走得极慢,我便起了消遣它们的念头。
我打开所有的车窗,扯开嗓子唱到:“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我竟不知道自己的声音如此铿锵有力,又沧桑。果然人需要多些经历,多些沉淀,才更有味道。嘹亮的歌声在山谷中回荡,末世治社恐,连这个世界都要没了,我还哪里顾得上什么害羞什么脸面呢。
唱了几个来回,我有些累了,便住了声。回头看看,尸群仍不知疲倦的紧随其后,像一支永远不需要停歇的队伍。
我回过头来好好开车,却在余光中,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一个人影一闪而过。我立马警觉起来,但随即又放下了心。此时,即使有人出来,又能奈我何,杀了我还是继承我身后的一众复活者兄弟?没必要啊。
但是我依然很好奇,回头看看后面的尸群,依然是二十米左右的距离。所以我打算用十秒钟,停下来,顺便放放水。
车子不需要熄火,我下车走到路旁的山坡下,掏出作案工具开始放水,一边向上打量刚才出现人影的地方。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把我的尿给憋回去,一个女孩正站在山坡上看着我,见我裤子脱到一半,赶忙双手捂住脸,扭过身去。
但就是这短短几秒,我还是认出了她就是昨天被我从复活者手里救下的女孩。
这就比较尴尬了,但是我时间有限,只能硬着头皮把尿尿完了。今天也是邪了门了,没喝多少水,尿却不少,哗哗哗个没完。即使我脸皮再厚,尴尬也即将杀死我了。
谢天谢地,终于搞完。我提上裤子,一边回头确认尸群方位,一边对女孩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有点不礼貌。”
女孩转过身,满脸通红的看着我,略显娇羞。那天没有看清,今天才细细打量她——女孩圆圆小小的脸,眼睛很大,简单的扎了一个丸子头,刘海被汗水打湿,凌乱的贴在额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你想带它们去哪?”女孩问道。
“我……我想……”我竟然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实在说来话长。
“你真聪明,这个办法好,可以把它们都带走,这里就安全了。”女孩并不在乎我的扭扭捏捏,一言不合就开始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