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当兵,条件那是真的苦。
军资耗费确实不小。
但军资从朝廷拨付出库,经过层层克扣,剩下的送至军队后,再按等级高低分出三六九等。
到普通兵士这里,除了打仗之前或过年那天能吃点肉,平时就像今天这般,也就吃一个黑乎乎的饽饽加一碗粥。
一天两顿,顶多能让人活着,不至于饿死。
而且战事时常发生,死亡如影随形。
可与繁华锦绣、纸醉金迷的京城比起来,沈绍安还是更喜欢这里。
这里的兵士,可能没有显赫的身份,没有满腹的学识,还有些口花花。
可是,简单、粗暴,没有多少花花肠子,打起来可以拳拳入肉,打完后也可以一笑泯恩仇,上了战场更是生死相交的兄弟。
是夜,沈绍安躺在营帐的大通铺上,身边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
他单臂枕在脑后,望着漆黑的帐顶,心若止水。
从身体到灵魂,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感觉到真正的放松。
这一放松,沈绍安就想起了前世的爸妈。
在沈韶安的记忆里,家就是一个充满争吵和撕打的地方。她爸是跆拳道教练,而且家暴。
在她幼小的年纪里,总会在半夜被巨大的声响和妈妈的哭嚎惊醒。
沈韶安劝过妈妈无数次让她离婚,可妈妈总说:离了婚,她的安安就成了没妈的孩子,为了孩子,她也不能离婚。
沈韶安对此嗤之以鼻。
终于上初二那年,在爸爸又一次将妈妈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之后,她将一把菜刀砍在了自家那张昂贵的红木餐桌上。
她说,“要么死,要么离,别再打下去了。”
然后,爸爸很开心地领着妈妈去办了离婚手续。
妈妈还在抹着眼泪担心爸爸没人给他洗衣做饭时,狗男人已经领着他的小情儿飞马尔代夫度假去了。
不等爸爸度假回来,妈妈也找到了她的爱情。
渣男爸爸比别的渣男稍微强点的地方,是从来没少过沈韶安的生活费。
还让沈韶安继续在他的拳馆里做学员,兼职教练,直到后来沈韶安有了自己的拳馆。
并逐渐实现了财富自由。
她的朋友,大多都是那时在拳馆里打出来的。
也练就了她比男人更男人的性格。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表面上跟京城的纨绔没两样,实则每天都过得战战兢兢,唯恐被别人发现他冒充的身份;畏惧暗地里不知何时就会伸过来的黑手;还有赫连瑾……
赫连瑾啊!
沈韶安努力活得像个男人,成为男人之后又努力让自己习惯男人的身份。可说到底,在内心深处,他仍然希望能有一个对自己温柔以待的爱人。
赫连瑾,是曾经的沈韶安在茫茫人海中苦苦寻觅的那个人。
现在人找到了,沈韶安却变成了沈绍安。
这错位的人生,真尼马糙旦!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