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杰斯。
缅非本土人。
十四岁那年,我亲眼看到阿妈死在了阿爸怀里。
犹记得,那天雪下的很大。
我和阿爸哭了好久。
鲜红的血将那一片雪染红融化,刺痛双眼。
自那天起,我便被阿爸送到了国外,那是一个繁华的国度,更是和平安详的国度。
我见识到了很多,也知道了华国崛起史。
那里与缅非一点都不一样。
我想,要是缅非也是如此,阿妈应该就不会死了吧?阿爸也不会变化那么大从来不笑了吧?
我最佩服的人便是先生。
先生曾言:“愿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段话。
我想先生便可以弃医从文,华国历史上更是有许多文人弃笔从戎,我又为什么不能?
但是我明白,阿爸不会同意的。
在读完医的第二年,我做了很多准备,逃开了父亲的眼线,却在进入缅非的第一天就被一个人抢走了身上所有的钱。
身无分文,流落街头,活得跟乞丐一样。蓬头垢面,甚至被人欺负,可我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或许是阿妈保佑,我遇到了人生中最好的兄弟—裴敢。
我们两个一样,过的都很惨,但他比我狠,很像我曾小时候曾见过的狼,谁要是敢从他手里抢过一个东西,他就能从别人身上撕下一块肉。
那两年我们相依为命,不,准确来说,如果没有他,我早就死了。他为了救我后背被人砍了一刀性命垂危,从那以后,我就确认跟着他混,我欠他一条命。
也算混出来了名堂。
裴哥不怕死,疯,敢用命拼。我远远不如他,曾经拿手术刀的手不敢开枪,不敢杀人。
裴哥就那般教我,事实也让我明白在这里不是敌人死就是我死!
再见阿爸的时候,他面无表情,什么也没有说。
我就是他的手下,我们仿佛不是父子。
裴哥身边也出现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人,或者说,我从未想过。
一个女人!
裴哥对她很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惜命。
既然是裴哥的女人,那就是他的小嫂子。
随着局势的变化,黎东与黝西的战争躲不了,而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哪怕是死!也必然将黝西那一群狗砸碎给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