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子居然给后娘送了一截骨哨。
信上写道,这是他杀的第一个恶寇上的小拇指,被胆大包天的小东西砍下来收藏了,如今转赠给后娘,让骨哨代替他陪伴在后娘身边。
话说得很动听。
但,谁愿意把这种血腥的东西随身携带。
别说脸绿如憋屎的虞非鹊,就连乔连连都觉得有些头痛。
偏胖儿子一片真挚,她也不能就此送回去,只能硬着头皮把骨哨放进盒子里,盒子放进了储物间最深处。
自此,连心院里的丫鬟们再也不敢乱进储物间了。
但凡有要拿的东西,不是成群,至少也得两个人作伴。
至于那砍下人手指做骨哨的三公子,更是成为她们心底最为惧怕的存在。
谈之色变,不外如是。
“娘,你说小胖子咋想的,脑子进屎了吗?居然给你送这样的东西,回头我写封信好好批评批评他。”被吓到的虞非鹊义愤填膺,蠢蠢欲动。
如果小胖子在跟前,她这个老大姐估计要照着弟弟后脑勺拍过去了。
乔连连一边收拾裙裳,一边浅笑,“他也是一腔好意,这骨哨可是足足做了一个月。”
再加上送东西的一个月,足足两个月,东西才到她手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骨哨十分珍贵。
所以乔连连也愿意珍藏起来。
也只能珍藏了,不然谁天天带身边。
乔连连说完,低下头,在身上比了比新做的裙裳。
这是季云舒特意找人来给她定做的,花费相当高昂,一件衣裳足有百两的手工费,加上布料和金丝绣线,没有三百两拿不下来。
搁从前,乔连连便是想也不敢想,自己居然能穿上这样贵的裙裳。
可如今,季云舒送了,她便坦然接受了。
无他,只因为她自己也有钱,买得起。
四喜楼的饥饿营销非常到位,如今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已然跃为京城第一大酒楼,将其他老牌酒楼尽数碾压。
虽然其中免不了各种争执,但多数都是小打小闹,乔连连都不知道呢,韩兆就已经悄无声息的解决好了。
也许是京城的生意火爆的出人意料,也许是在京城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总之,原本只是打算来京城开个分店,生意稍微维稳之后就打算回去的韩东家,突然不走了。
不仅如此,他还安营扎寨,在京城买了个小院子,一副要长久居住的模样。
韩家的人倒是没有尽数搬过来,只来了一些小辈锻炼帮忙,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离开家乡。
韩暮仍旧跟在虞非城身后,每日跟柴克己斗斗嘴,争争宠,抽点时间好好学习,虽然做不到出类拔萃,文采斐然,但跟从前比也是有了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