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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谁是渔夫,谁是鱼?(1/2)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一刀一刻。

方协文将这首诗,铭刻在了木板之上。

“老爸,这是谁的诗,好犀利!”

方协文身旁站着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穿着红背心、蓝短裤,腰带耷拉着一截;浑身是土,像个小土地爷,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双大而亮的眼睛,炯炯有神。

“贾岛的诗,叫做《剑客》”

“《剑客》,哈哈,我也要当个剑客,像金雍小说里的大侠那样,平尽天下不平事。”

红背心少年打着武侠动作,招式凌厉,突然抱着头:

“哎呦,老爸,你打我干嘛?”

方协文用刀背敲了儿子的头:“书都读不好,还想当剑客?今天把这首诗誊抄一百遍,回来我要检查。”

他所说的誊抄,是指用钢笔反复在这块木板上,循着他铭刻的痕迹反复进行书写。

一方面是为了练字,另外也是为了磨炼儿子的心性。

“好吧!对了,老爸。你晚上回来的时候,记得买一只烧鹅,阿妈说今天是阿婆六十岁生日,要庆祝一下。”

少年拿起刻好古诗的木板,他的身后有着大大小小这类木板。

《登高》《出塞》《黄鹤楼》《江雪》《清明》《锦瑟》尽是绝句。

这都是他过往的作业。

听到“六十岁生日”这个字眼,方协文手颤了颤。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贪心,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

今年他母亲的六十岁大寿,不会这么简陋,会在新屋,会在酒楼隆重举办。

可现在,回过头。

方协文看着这只有四十多平方的屋子,在这里足足住了他们一家五口人。

方协文拿起挂在破旧家具上的西装,向身后的儿子摆了摆手,做着告别。

随后便推开了房门。

他家在十三楼,入目看到的便是无数座大同小异的屋邨(通村)。

屋邨也就是公屋,是港岛政府建的房子租给底层百姓住的。

以前港岛底层百姓更惨,住的是破旧的木屋。

下了大雨,还时常漏水。

遇到走水,整个村都可能烧掉。

五六十年代因为时常失火,这些木屋村的人就陆陆续续地搬到了这些公屋里面。

每一个屋邨人最大的梦想,就是攒够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从这里搬出去。

方协文,他曾经距离这个梦想触手可及。

“阿文,又去招揽生意啊?”

“吃早饭了没有,阿文要不要进来喝碗汤。”

“阿文,你在时之廊上班,能帮我们阳仔买一只斯沃琪手表吗?”

“阿文”

方协文一出来,四周邻里就打着招呼,脸上都十分的热情。

他在时之廊工作的事情,早就被他的妻子和母亲散播的邻里皆知。

方协文一一笑着,做着回应。

等他走出老远,这些屋邨住的人指着对方交头接耳:

“阿文可惜啦,大学生来着,原本以为能出人头地,没想到最后只能当个拉客仔。”

“还不是因为炒股,听说亏了三十几万,现在还欠着贵利。”

“是啊,是啊,我今天一大早就看到他老婆和他老妈推着豆腐去早市上卖了。”

“扑街了,三十几万,我一辈子都赚不到,怕是明仔长大了都要跟着还钱。”

“父债子偿嘛,天经地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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