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说着,远远看见一个穿着月白色无袖旗袍,摇曳生姿的美妇人朝她们走来。
前头带路的,正是领安琪进园的,叫孙小红的年轻女佣。
孙小红绝对是个社牛,只见她频频回头,大嘴巴一张一合,似乎跟美妇人聊着什么有趣的话题,逗得范琳琳频频掩唇轻笑。
范琳琳没有笑的前仰后合,也没有露齿大笑,只是肩膀一上一下,小幅度的动作,就美的犹如摇落了满满一树的海棠花,美不胜收。
安琪见美人儿如画,暂时忘记了两人之间的世俗身份,贪婪地用眼睛欣赏。
背后传来程婉的声音,
“你现在知道老太太为什么给阿城选了你做妻子吧,你现在看到的大太太,就是你在别人眼中的样子,只是更加的年轻,生动。”
安琪转身,看向程婉。
程婉的目光却越过她,露出她一贯温婉淡雅的笑容,迎向走近的范琳琳,亲昵地挽上她雪白纤细的皓腕,夸赞道:
“这件真丝提花旗袍真好看,是瑞福祥梁老师傅的手笔吧?”
“哦?这件衣服还有这样的出处,我并不知道。”
范琳琳不觉得这件旗袍有什么名贵之处,一派天真地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地将目光移到一旁的儿媳妇儿安琪身上。
丈夫陆震霆总是给她买成堆的衣服和珠宝,她根本穿戴不完,也并不爱研究这些衣服首饰。
今天选择穿这件真丝旗袍,纯粹是觉得长辈见晚辈,穿旗袍会更得体庄重一些。
虽然她现在内心,比安琪这个儿媳妇儿还要紧张。
程婉自问是淡泊名利的,但看着范琳琳身上这件通体月白,印满牡丹暗纹提花的真丝旗袍,内心还是做不到波澜不惊的。
她爱旗袍。
却穿不出范琳琳那样雍容华贵,慵懒随意的感觉。
或者说,旗袍能给她程婉增色,而范琳琳却能给旗袍添彩。
人家都是丑媳妇害怕见公婆,范琳琳却反其道而行之,她一双养尊处优的玉手紧张的捏到指节泛白。
程婉淡笑着摇摇头。
她这个大嫂,美的惊心动魄,美了一辈子,被人爱慕了一辈子,即使身处陆家这样关系错综复杂的豪门大家族里,也被丈夫保护的好好的,犹如当年的那颗璀璨的明珠一般。
所以即使四十来岁了,她的心性依旧单纯,娇憨,不谙世事。
自己比她年轻小十岁,倒是已经久经人世浮沉,爱离别之苦,心态早已老态龙钟。
轻叹口气,程婉脸上再次浮上淡淡的笑意,充当两人之间的牵线人,道:
“你们两婆媳慢慢聊,我就不做那电灯泡了,泡了你最喜欢的花茶,安琪你也跟着你婆婆尝尝,人家都说美人似花,认识了大嫂我才知道,原来美人儿也可能是花儿养出来的,呵呵呵。”
程婉对范琳琳说泡了她最爱的花茶时,范琳琳美目流转,拉住她的手表示感激。
安琪惊叹,她知道公公陆震霆为什么数十年如一日地宠爱婆婆范琳琳了,又有哪个男人会不爱这样一个娇艳如花,内心又住着一个小女孩一样纯洁美好的女人呢?
这样的女人,最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在男人眼中,也最有女人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