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一声清脆的枪声打破了山谷中的宁静。
此时,一头野猪,浑身抽搐着倒在了地上。
贺红兵惊讶的看着正中野猪眉心的子弹痕迹。
他走过去,用手蘸了蘸野猪头上的鲜血。
“你练过?”
“算是吧!以前在农村的时候参加过民兵训练,别的科目都不及格,就打靶还行!后来还代表县里去市里参加过大练兵!”
“你这枪法可以啊!”
“不瞒你说,我也就这点特长了,可惜我们庄稼人,有这个本事吃不了饭呀!”
“你应该去当兵的!”
“当兵?以前年纪够的时候,就盼着能去当兵,可是我爷爷以前当过秀才,家里成分不好,所以就彻底没戏了,后来,因为实在混不下去,跟着几个哥们儿一起出去,想着混碗饭吃,结果失手……”
“你不是说你亲了人家女孩一下,这才进去的吗?”
“是!我打架啊,也是因为女人!我那帮兄弟都说我是个情种!”
王向阳对此特别得意,此刻他点起一支烟,然后熟练地摘下了枪上的刺刀,把野猪开膛破肚。
不一会,贺红兵就挖了个无烟灶,两人拿着随身携带的饭盒,弄了点肉,在白水里煮着。
等他煮的差不多之后,就算没什么味道,二人也吃的十分的香甜。
野猪肉有一股难以形容的骚味。
但是人一旦饿急了或者很久没吃过肉之后,反而觉得这股味道就是肉应该有的味道。
两人吃完了之后捡了捡剩下的好肉,一人扛了一条猪腿,继续行走在山里。
大概走到了太阳西下的时候,终于在山脚下听到了汽车行驶过的声音。
“行了,我送你到这儿啊,咱们就就此告别吧!”
“红兵大哥,咱们也算是有缘分,我想跟你拜把子!”
“不用了!我这个人专克别人,跟着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王向阳想了想,随后跟贺红兵点了点头,接着他背起用布缠好的长枪,一路小跑着从山上往山下出溜,而贺红兵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直到目光所及,对方的身影不见,他才慢慢的转身,离开了这座山。
这是他逃亡路上,许久以来第一次和别人说话。
短暂的旅途,两人却走了几十公里的山路。
这一路上还算顺利,王向阳成功拿到了枪,虽然钱没了,但目的也达到了。
他看着路过的汽车,随后跳上了一辆驶过的卡车。
躲在车里的王向阳整理着随身的物品。
突然间从口袋里摸到了一个东西。
王向阳拿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块手表。
他想了想,突然想起来那天贺红兵从死人身上扒下来金手表的事情。
果然红兵大哥义薄云天。
王向阳戴上手表,然后整理着自已这一次买到的东西。
子弹一共有几十发,除此之外还有长枪一支。
看着这些东西,王向阳心里终于平静了下来。
他躺在车上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
摇晃的车身仿佛摇篮一般让它安然入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