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宜珩看这边没有问题,发了会呆,回想自己刚才看的小说。
探案小说真的太好看了!
徐宜珩今天才开始接触这种题材,所谓10多年的老书虫,穿越、重生、快穿、同人言情、年代等等题材可谓尝了个遍。
题材翻来覆去已经是老汤,文笔、三观设定、节奏感变成挑选的标准。
但探案这还是第一次。之前以为网络小说是快餐式风格,迅速浏览寻找自己想要的感觉就很好了。
像那种经典的名著小说,那可是陈年老酒,先要有心理准备,脑子要思考,然后一口抿,浅尝之后在回味。这种,读百遍都有新滋味,放书柜都是有品味。
而探案,这种真的太有感觉了!目前徐宜珩感觉自己初进入这个大门,不敢多言啊!
就刚刚读过的内容,刑侦学、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专有词汇不再是书上的那种很抽象的解释,而是在案子中的具体形式了。
徐宜珩觉得自己打开的这个世界太奇妙了。
就刚刚看过的案子,出现的词是“正义邪教的教徒”!
凶手A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使者,要替天行道,可他杀的人都是他错觉之下的恶人,而事实并非。
他家开餐馆,做卤猪排。幼年时,他父亲出轨,还家暴自己的母亲,后来他父亲因为出车祸意外死亡。
由于他父亲身上,出轨加死亡这两个事件很是接近,四周的风言风语开始躁动。有人恶臭的联想狗血,肆无忌惮造谣是他母亲找人制造意外杀了出轨的父亲,并把尸体做成卤猪排卖给客人食用。
大部分人不辨明真相信谣传谣,相信的人没几个。可还是小孩的A大脑发育不全,梦境离奇加想象丰富加认知有限,把听到的这个消息认为是真的,并勾画出细节。
他的大脑里疯狂的制造自己所能解释的真相:家里的肉是父亲的肉。
即使没学法,社会对A的自然道德教育告诉他这是不对的。可自己年幼没法反抗,母亲很凶,自己也不敢问。
在此时A的心中,自己做了错事,又不想被别人批评,于是找理由解释,找到自我认同的利于自己的角度:自己吃父亲的肉是因为父亲有罪,他出轨了。所以自己吃这样的肉不是干坏事,而是净化这个人的罪恶!
A这番自洽中的自己年幼依赖母亲照顾养育,即使害怕,可母亲是对的,继续跟着母亲也是没错,自己也要成为强大的正义的人!
于是长大后的A犯罪时女装打扮,杀了向路人砸石头的流浪汉,他认为流浪汉在伤害别人,政府还出钱养他,自己杀了他是执行正义,这样政府空出来的钱可以做有意义的事;杀掉胡乱造谣满篇谎言的记者,他认为记者本该铁肩担道义,而自己杀死这样记者可以让其他记者更加明白自己的使命,恪守职责;最后他挟持小孩,“让”警察枪决自己,因为干坏事就要得到处罚。
A有对正义的畸形崇拜,他的正义是他自己自洽的新“正义”!他以为自己在行正义之事,其实在走歪路了。
看这种小说,仿佛在跟着主角探案,徐宜珩感觉自己有前所未有看小说的爽感!
回味差不多,手机充满电,问候系统44直播情况没得问题,徐宜珩又继续低头看之后的章节了。